工作职责
党校工作职责

  

党校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学校党政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其职责是: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研究计划和措施,并积极实施和定期检查、指导各分党校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举办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理论研讨班,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

四、会同统战部,负责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有关专题培训、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办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党校自身工作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党校和各分校的自身建设。

七、在校党委及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八、抓好党校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做好各类培训班的归档工作,完善党校图书资料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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