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党校建设
关于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等13个分党校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06-05-25 点击次数:0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湘高工委[2001]3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长沙校区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院成立分党校,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等13个分党校,具体组织设置如下:

资源与环境学院分党校。校长:林亲众;副校长:

颜正良。

工业学院分党校。校长:韩  健;副校长:吴海刚。

土木建筑与力学学院分党校。校长:陈可英;副校长:江达海。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分党校。校长:熊达清;副校长:马振山。

商学院分党校。校长:尹少华;副校长:方  威。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校长:舒桂珍;副校长:陈小娃。

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分党校。副校长:潘日鸣。

法学院分党校。校长:章建文;副校长:陈幸福。

外国语学院分党校。校长:张沉香;副校长:蔡平成。

职业技术学院分党校。校长:尹旭玺;副校长:徐 见。

涉外学院分党校。校长:王世忠;副校长:欧阳洪毅。

国际学院分党校。副校长:李应洪。

此外,根据教学与管理需要,决定成立:

北京教学点分党校。校长:王光华。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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