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07-05-09 点击次数:0

一、培训性质与目的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是我们党的一项光荣使命,是壮大党员队伍、发展党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必要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提高他们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有利于培养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以带领广大学生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壮大学生骨干队伍。

二、培训对象

凡向党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并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选送者都可参加党校学习。

三、推荐、选送学员原则和程序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按照自愿申请、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的原则选送。推荐选送程序是:本、专科生由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征求班团支部、党章马列学习小组负责人和相关老师的意见基础上,经党支部集体讨论,报党总支批准后,上报党校审查通过;教职工、研究生由所在分党委或党总支推荐、选送。

四、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内容,结合党课教材,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分六次组织授课:

第一讲: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第二讲: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

第三讲:党的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

第四讲: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发展程序

第五讲: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入党

第六讲:形势与政策报告

五、培训方式

培训按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试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发证”的原则,由校党校和分党校共同组织实施。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专题辅导和讨论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习由党校列出书目,主要采取自学的方法。

六、培训管理

1.由校党校和各分党校共同管理。每期每班配备班主任。

2.考核及发证:

党校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考核。考核成绩由平时学习态度、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和卷面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卷面考试按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分党校具体组织。卷面考试内容以《党章》、授课内容为主。凡考试舞弊者取消在校期间党校学习资格。

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校结业证书。

  七、本制度由党校负责解释。

友情链接: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161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网络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