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0-10-22 点击次数:0

为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更好发挥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一下简称党校)网站宣传、服务的阵地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党校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党校负责党校网站的终端配备、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维护。学校网络中心负责党校网站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保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三)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第二条  安全管理机制

党校网站实行管、监、制三结合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一)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党校安排1名处级领导分管网站建设,负责规划、统筹、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并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任务。

(二)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党校安排1名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教职工监控党校网站的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网络管理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网站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党校不少于1名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网络技术的教职工担任党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管理员要明确各自职责,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操作,并做好相应数据的备份和整理工作。网站管理员应按时参加管理员会议及培训。

(四)网站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站管理员如果不能继续行使职责的,要配合党校调整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条   信息安全

(一)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二)网站分管领导要对上传信息要严格审查、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网站管理员实行实名注册、注销制度。网站管理员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管理平台,有责任维护其密码的安全性。系统内部数据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输出、散播。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传信息前,必须进行病毒查杀。

(四)网站管理员应建立网络事故档案并定期汇报,及时上报并协助解决网络突发事件和问题。

(五)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四章    处罚办法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上报学校党委,追究网站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信息监管人员、网站管理员员的责任,视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罚。给国家、单位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0年10月20日

  

 

 

 

  

 

友情链接: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161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网络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