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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07-09-07 点击次数:

党校校务委员会,是党校的领导核心,在学校党委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党校的各项工作。校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全面正确的领导党校工作。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要求,研究和制定党校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三、及时对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正确决定。

四、深入学生和教师进行调研,掌握学生和教工的思想动态,抓准学生和教工在争取入党过程中的主要思想动向,力求使党校教学有针对性。

五、对教学培训情况进行分析,深入开展教学工作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党校教育培训的方法和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六、审定教学使用的教材、资料,决定兼职教师的聘任,并经常关心、解决聘任教师在教学、科研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校务委员会委员应主动承担党校的教学任务或教学组织事宜,同时应经常参与培训班学员的研讨活动,有目的地指导、启发学员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学校党委决策工作提供信息和建议。

八、每年召开2次以上校务委员会,听取党校副校长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并指导党校工作。校务委员会由党校校长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校长主持。

九、完成学校党委、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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