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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培训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2-05-18 点击次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我校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一是要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刻感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二是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增强组织观念。三是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毕业生党员的诚实守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鼓励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本职工作中多做贡献。四是要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防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出现误差、或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丢失等问题。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党校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开展“四个一”教育活动,即讲一次党课、举行一次毕业生预备党员宣誓仪式、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一次个人总结。

二、切实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 做好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衔接工作。为保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毕业前未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团员推优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 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按照组织[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负责,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汇总后于毕业生离校前2周报组织部审核,并配合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事宜。要求毕业生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转入的党组织报到。

3.建立毕业生党员联系跟踪制度。做到学生党员毕业两年内有跟踪记录,将不定期抽查跟踪情况。

附:1.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内)

2.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外)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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