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7-05-10 点击次数:0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党校通〔20174

 

关于举办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13(周六)开学,6月中旬结业,具体课表及上课安排511日(周四)上午前通过办公系统公布(涉外学院另行通知安排)。

二、培训对象

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讨论拟在近期发展,较成熟的培养对象(含教工党员发展对象)。各学院参照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比例的1.3倍推荐参加培训学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专题辅导

1.中国梦和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

2.形势与政策

3.党章与党内政治生活解读

4.大学生党性修养与成长成才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视听课程

组织一次视听课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

(三)交流研讨

组织一次引导崇德修身交流研讨。以小组为单位选择一个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学员在研讨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提前撰写发言提纲。会后将撰写的发言提纲交学院组长处。

主题1:怎样在大学期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题2:结合身边人和事,谈谈如何学习、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

主题3:新时期大学生党员的精神追求是什么?

(四)学员自学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通过)

2.《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公报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

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五)考试和考核

学员在集中培训完成后按照所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党校考试系统参加结业考试。党校将依据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及结业考试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学员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正式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对学员提出明确要求,使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党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态度,明确任务,严守纪律,按期按质完成培训任务。

2.各项活动按统一安排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派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或老师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跟班听课,随班考察本单位学员。学员以学院为单位编组,设组长一人,由各学院推选学员担任。

3.每位学员要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提前到教室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培训期间需请假者应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报学校党校审批。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认真撰写一篇15002000字的学习心得,并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校党校。学习心得将作为本次培训的重要结业依据,不交学习心得或所交学习心得不合格者均不能按期结业。本次培训将作为党员发展的参考依据。

5.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10日(周三)下午5:00前将参加学习的学员名单及组长名单(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607),并将《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daguowu@qq.com,联系人:吴建国,电话85623161/65898

附件:

1.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分配表

2.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统计表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58

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分配表.xlsx
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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