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培训
关于举办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7-05-10 点击次数:0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党校通〔20173

 

关于举办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精神,指导全校预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预备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13(周六)开学, 6月中旬结业。具体课表及上课安排511日(周四)上午前通过办公系统公布,涉外学院另行通知安排。

二、培训对象

1. 2016年发展的教工、学生预备党员

2. 未按期转正的教工、学生预备党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专题辅导

1.“两学一做”专题

2.“四个全面与五个发展”专题

3.“党纪党规教育”专题

4.“形势与政策”专题

(二)视听课程

组织一次弘扬爱国主义视听课程。

(三)交流研讨

组织一次引导崇德修身交流研讨。以小组为单位选择一个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学员在研讨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提前撰写发言提纲。会后将撰写的发言提纲交学院组长处。

主题1:预备党员如何提高党性修养?

主题2:新时期大学生党员的精神追求是什么?

主题3:高校学生党员如何践行“两学一做”?

(四)学员自学

1.《预备党员培训教程》;

2.《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通过)

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公报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

5.《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参考资料:《共产党宣言》、《邓小平理论》(1-3卷)、《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央16号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中国共产党党史》(一、二卷),《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中国共产党90年学习读本》等。

(五)考试和考核

学员在集中培训完成后按照所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党校考试系统参加结业考试。党校将依据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及结业考试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学员考核结果存入党员档案。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正式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对学员提出明确要求,使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党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态度,明确任务,严守纪律,按期按质完成培训任务。

2.各项活动按统一安排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负起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并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学校党校,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跟班听课,随班考察本单位学员。学员以学院为单位编组,设组长一人,由各学院推选学员担任。

3. 每位学员要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提前到教室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培训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报学校党校审批。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认真撰写一篇15002000字的学习心得,并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交到学校党校。学习心得将作为本次培训的重要结业依据,不交学习心得或所交学习心得不合格者均不能按期结业。本次培训将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5.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9日(周二)下午4:00前将参加学习的预备党员名单及组长名单(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办公楼607),并将《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daguowu@qq.com,联系人:吴建国,电话:85623161/65898

附件:《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58

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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