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党校﹝2017﹞7号
一、培训目的
目的在于强化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从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选送的学生和教职工。
三、培训时间
每学年培训2批次,春季学期为3月中旬-5月中旬,秋季学期为9月中旬-11月中旬。
四、推荐、选送学员原则和程序
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按照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的原则选送。推荐选送程序是:学生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征求班团支部、培养联系人和相关老师的意见基础上,经党支部集体讨论,报基层党委(党总支)批准后,上报学校党校审查通过;教职工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推荐、选送。
五、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础,结合党课教材,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内容涵盖:
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党章与党内政治生活解读;大学生党性修养与成长成才;形势与政策(2个);教育警示片等,共6个专题。
六、培训方式
培训按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师聘任条件,统一教学用书,统一结业考试,统一结业证书”的原则,由学校党校组织实施,分党校配合工作。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专题辅导和讨论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习由学校党校列出书目,学员主要采取自学的形式学习。
七、培训管理
1.每期每班配备班主任。
2.考核及发证。党校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考核。考核成绩由课堂考核、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和卷面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卷面考试内容以《党章》、授课内容为主,按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分党校具体组织实施。凡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党校学习资格。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优秀学员予以表彰奖励。
八、本制度由学校党校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